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事业单位改革(7)
2012-04-17 15:48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 次【导读】201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事业单位改革,河南政法干警,政法干警培训,政法干警辅导,申论热点,河南华图,华图教育,华图培训
按公益内容划分单位
除了以往对行政类、经营类、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划分,此次改革指导意见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占事业单位80%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表示,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表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都具备较强的资源吸引和创收能力,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其整体的“非营利性”定位也是确定的,不允许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有何不同保障?
公益一类享全额拨款
意见规定,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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