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1 17:18:4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即将拉开帷幕,对于广大有志于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对于常识的复习是让很多学生很感头疼的一件事情。而经过华图老师教研分析,对于常识来说,并非全然无章可循。在常识的考查中,对于法律部分的考查,每年总有那么5~10道。而关于行政法的测查,更是每年必考。对于考生来说,对于行政法的掌握就比较重要。 在行政法的复习中,也遵循法律的一贯考查模式,即重者恒重。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征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从总体来说,行政法部分的复习,必须要点线面结合。所谓的点线面结合是指,在行政法的复习过程中,要明确一些重要考点,将考点之间能联系成一条线,除此之外,要把握大的框架。要关注基础性的内容,如关于行政行为。需要考生明确的是,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故对于行政行为的把握就很关键,需要广大考生明确行政行为,并能正确判断出何种行为是合法且适当的。
二、关于行政法的复习策略
关于行政法的复习,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并关注历年考题。在行政法部分的测查中,对于往年考题的研究发现,在整个行政法部分的测查中,对于行政行为的测查,对于行政复议的测查,对于行政处罚的测查是常考点也是难点,需要考生予以高度重视。
三、关于行政法部分的考题预测
在2012年的国考常识题中,行政法部分,考生可以多关注以下内容: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是需要着重关注的内容,行为是基础,对于行政行为的测查,是行政法部分必须掌握的内容。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依职权的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
4.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三)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2.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行政处罚的设定
(五)其他
在行政法部分,还需要考生关注下国家赔偿法,这是行政法部分新修订的一部法律,具有一定的可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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