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1 10:53:16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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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稿酬
B、岗位津贴
C、股息
D、抚恤金
【答案】D
【题型】法律
【考点】个人所得税法
【作者】李玲玉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4条规定,保险赔偿免纳个人所得税。
41.甲与乙有仇,甲欲寻机报复,一日甲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害怕,折返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A
【题型】法律
【考点】刑法
【作者】李玲玉
【解析】甲的侵害行为还没有开始,只是处于犯罪的准备阶段,所以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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