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政法干警郑州公安职位体检、体能测试通知
2011-11-24 15:3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郑州人力资源-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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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试、体检通知
根据《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试、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附件2)。
(二)时间:2011年11月24日(周四)上午;
(三)地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豫英路1号)。
(四)集合时间及地点:全体考生于11月24日上午7:30前准时到达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体育馆(航海东路与豫英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并按照分组分别站队。
(五)注意事项
(1)集合时,全体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证件不全者,取消测试资格。
(2)集合时所有考生按照公布的体能测试名单组别分别站队,超过规定集合时间未到集合地点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
(3)《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考生须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签名,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
(4)体能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纪律处理;考生在体能测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试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考生可自行准备饮用水和食品。
(5)请考生仔细阅读了解《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附件2)。
(6)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郑州市公安机关职位考试总成绩(附件4)。
二、体检
(一)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一条之规定要求,将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培养的技术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声像资料检验、网络犯罪侦查、电子物证检验、法医学专业按照“视力标准定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执行。警察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公安情报学、禁毒学专业按“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执行。
按照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二条之规定,将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培养的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公安图像技术、声像资料检验、电子物证检验、法医学专业按照“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对待,色弱,不合格”执行。技术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网络犯罪侦查专业按照“色盲,不合格”执行。
河南警察学院培养的所有专业均按“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色盲,不合格”执行。
(二)体检集合时间: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早晨06:30。
(三)体检集合地点:郑州市科技馆(地址:郑州市嵩山路170号,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