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人力资源社保厅直属院校招聘70名人员(2)
2012-05-17 10:3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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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⑴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⑵河南工业技师学院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试讲)成绩×50%;
各院校的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试讲)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分别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院校网站分别进行公布。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考察取消应聘资格。
7.公示。各院校拟聘用人员,经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各院校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各院校应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组成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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