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15:13:1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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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拘留)非刑事机关作出
2、财产罚(罚款、没收)
3、行为罚(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4、申诫罚(警告)
法条: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设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 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 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 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公民 50 元,法人 1 千元或警告
一般程序(普通程序):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其中涉及听证制度。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 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 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
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 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 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 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情节再严重就是刑事,要学会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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