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18:33:05 河南教师招聘网 //ha.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洛阳人事
招聘公告:2016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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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河南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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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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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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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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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范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 年。注册合格后,每5年定期注册一次。
注册条件(一)本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上年度考核合格。
本方案实施后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注册,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完成不少于80 个学时的培训任务。
(二)注册合格后,每5 年定期注册一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2.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 个培训学时。
(三)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等情形的人员,注册按下列办法执行:
1.对于“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进行注册。
2.对于“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持该证书进行注册。
3.对于“低段高聘”,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有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岗位任教的),注册时已在高学段任教满2 年且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期5 年内取得与任教学段、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的教育教学岗位;否则,下次定期注册时,按“注册不合格”处理。其他“低段高聘”人员,注册时应给予暂缓注册的结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后,各地各校的新进教师不得再“低段高聘”。
4.对于“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持该证书进行注册。
5.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可持该证书进行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五)暂缓注册者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后重新上岗。其中,对属于第四条款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教师培训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注册;对属于第四条第二款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考核合格方可申请注册;对属于第四条第三款的,学校应进行转岗安排,在做出暂缓注册结论一年后由学校组织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方可申请注册;对属于第四条第四款的,在次年度申请注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七)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注册程序(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 日内,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每5 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 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 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 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5 年年度考核证明;
5.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上述1、2、3 项材料,同时提交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本方案实施后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上述1、2、3、5 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五)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模块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六)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教师所在学校保管。
经费来源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流程
个人申请定期注册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办理注册的, 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同时向所在学校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师德考核,出具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本校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学校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整理申报材料并装袋(各类表格、证件、名单序号保持一致,以便逐一对照核查),集中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需报送的材料有: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 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 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1 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2015 年年度考核表(合格及以上等次)复印件1 份。
县级初审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教师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初审结论。初审注册结论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教师资格注册数据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级复核洛阳市教育局结合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结论对全市申请定期注册人员数据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论。
省级终审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在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终审结论。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终审结论,对辖区内申请定期注册人员进行注册,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 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打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制发的“定期注册贴”,粘贴至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教师所在学校妥善保管。
以上是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洛阳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详情如下:的全部内容,更多河南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招聘群,河南华图教师微信公众号(htzhaojiao),微信号:(hnht678) 及关注河南教师招聘网/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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