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 14:43:02 河南教师招聘网 //ha.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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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我国,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A.12岁 B.14岁
C.16岁 D.18岁
【答案】C
【考点】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B、D、E四项错误。另外,年满十四周岁只对法律明文规定的、性质比较恶劣的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而不是完全负刑事责任,而十四周岁以下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17.杨某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已满4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杨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杨某失踪,在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答案】D
【考点】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本题中杨某下落不明已满4年,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故正确答案为D。
18.甲因工作与乙结仇,欲报复乙。某晚,甲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乙家,欲将乙居住的房屋烧毁。当甲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而跌落在地,甲认为运气不好而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A
【考点】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犯罪基本概念。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属于自动停止的几种情形:(1)基于良心发现、悔悟、对被害人的同情和怜悯、受到别人的劝阻而停止。(2)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神的处罚、鬼怪纠缠等迷信原因而停止。”,甲因为运气原因就属于上述情形(2)。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D项错误,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 )。A.查封设施 B.冻结存款
C.吊销许可证 D.扣押财物
【答案】C
【考点】行政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ABD项正确,C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0.下列选项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直接撤销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B.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政府规章
D.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
【考点】宪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A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C、D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故正确答案为A。
21.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等的总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知识产权中的知识成果必须是具备能为人感知的客观形式的。比如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才能被授权。
22.下列哪个是依法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免权的机关,( )
A.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直辖市人民政府
D.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直辖市的、的院长,都是由同一的、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举例说,的院长、的院长、的院长,都是由选举产生的。
23.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情形可能直接导致法律责任( )
A.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
B.某甲与某乙吵架,某乙心脏病发作猝死
C.某甲与某乙约定在饭店吃饭,乙未赴约,某甲自杀
D.在我国,8岁以下的人致人伤害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大风吹毁楼房属于不可抗力,没有直接导致法律责任产生;吵架致人死亡如果有诽谤等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自杀自伤不产生法律责任;8岁以下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产生侵权行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没有直接产生法律责任。。
24.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
A. 应当撤销 B. 可以撤销C. 不予撤销 D.应当吊销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行政法常识,考生需要注意这里的处理方法是撤销,也就是自始无效,而非吊销,吊销是当即无效。两者法律后果不一样。
25.郭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遇一年轻妇女,顿生歹念,将其抱住,竟然对其实施奸淫。恰好李某下班路过此胡同,见此情景,遂拾一石块朝郭某砸去,不料正中郭某头部,郭某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题干中李某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所有要件,注意正当防卫的实施者可以不是受害者本人,但针对的必须是正进行不法侵害的侵害者。
2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某大学生遭歹徒抢劫,慌乱中摸出包里的水果刀砍伤歹徒,歹徒受伤
B.14岁的张某绑架7岁的邻居小玉
C.12岁的汤某从某商场窃得一块价值4万的名表
D.28岁的刘某醉酒驾车撞死行人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说法正确。A属于正当防卫;BC不负刑事责任。
27.张三与李四有仇,张三与杀死李四。某一天张三驾车途中发现一人王五,王五与李四长相神似,张三以为是李四,甲车直接撞死王五,后发现不是李四,于是驾车逃走。张三的行为构成(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故意杀人罪
C.交通肇事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
28.张三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他的财产中不能作为遗产的( )
A.房屋 B.存款 C.抚恤金 D.宠物狗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9.马某不服区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马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马某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B.被告只能为市公安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果马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项正确;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市公安局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因此被告只能是公安局,所以B项正确。C.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此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结合题干除了区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D.根据“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所以D项正确。
30.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若以一双鞋的买卖法律关系为例,小王是买方,她的义务是支付鞋的价金,权力是取得鞋子;小张是卖方,她的义务是交付鞋子,权力是取得价金,则( )是这个买卖法律关系里面的客体。
A.小王和价金 B.鞋子和价金
C.小王和鞋子 D.小张和小王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有关的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法的价值”)。所以,实质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潜在利益);从享有主体的角度,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等。包括:1 物(物权法律关系);2 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3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4 人身利益(人身权法律关系);5 权利本身(权利质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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