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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

2020-03-06 14:39:00 河南公务员考试信息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二)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个;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9.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59.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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