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9:42:20 河南公务员考试信息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A在未告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份额出质,其他合伙人知悉该情况后均表示反对。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出质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有效
B. 无效
C. 因质权人是否善意来确定出质行为效力
D. 可撤销
参考答案:B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