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5 15:18:2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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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考备考常识判断: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不定项) 法院在审理后做出判决:撤销被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责令被告重新作出答复。其主要理由是:
A.被告做出的信息不存在的答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被告未以合理方式履行职责
C.原告提供的证据非常充分,被法院采信
D.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BD
答题时间:0秒,全站正确率:19%,易错项: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 明显不当的。材料中被告在以“缴款凭证”检索未果时,未与张某沟通确认信息内容即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属于作出答复事实不清,未以合理方式履行职责,故A项、B项、D项正确。材料中并未提及原告提供证据事宜,且在该案例中被告负举证责任,故C项不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
①旧《行政诉讼法》第54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②新《行政诉讼法》第70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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