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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01

2021-11-17 10:08: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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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 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 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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