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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13

2021-11-17 10:20: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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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 30 日内 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 7 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 60 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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