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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62

2021-11-17 11:09: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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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当然也不适用 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 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 法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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