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1:53: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书记员法律常识106,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156、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 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以上是书记员法律常识106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书记员法律常识,书记员备考资料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尚小图)上一篇:书记员法律常识105
下一篇:书记员法律常识107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