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3:31: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书记员法律常识20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255、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 还。
以上是书记员法律常识204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书记员法律常识,书记员备考资料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尚小图)上一篇:书记员法律常识203
下一篇:书记员法律常识205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