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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259

2021-11-17 14:26: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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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 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 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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