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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法律常识426

2021-11-17 17:13:0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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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8、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 加诉讼。(不能列为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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