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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2021-12-28 23:25:00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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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意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 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 当减轻处罚。 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A 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A 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 项:犯意表示又称“犯意流露”,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属 于思想范畴,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B 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 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 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项与题意不符,排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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