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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

2022-01-04 15:00:00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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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受刑法处罚 ( )
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作品的
B.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C.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权利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条, 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 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 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 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 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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