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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挪用资金罪做出了新的调整,规定在提起

2022-01-04 15:02:00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ha.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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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挪用资金罪做出了新的调整,规定在提起公诉 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 )
A. 可以免除处罚
B. 应当免除处罚
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条,将刑 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 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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