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4 06:24:0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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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考平均进面分数线是59.43,最低进面分数线是35.45,最高进面分数线是77.05,详细中共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1河南省考进面分数线如下:
一、中共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1河南省考进面分数线
2021河南省考中共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招录岗位数是2,招录人数是2,平均进面分数线是65.63,最低进面分数线是60.2,最高进面分数线是68.95。
二、河南省考报名及分数线分析
三、河南公务员备考试题
[单选]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表述不正确的是:
A . 它只能是组织,不能是个人
B . 它是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应诉
C . 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 . 在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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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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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诉讼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表述有误,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组织。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B选项:当行政诉讼的被告为被诉讼的一方的当事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应诉。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D。
【2010-安徽-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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