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3 07:20:4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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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公务员招录人数6560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职位代码 | 1144625 |
考区 | 雄安新区(保定) |
部门 | 安新县 |
单位 | 县委编办 |
职位名称 | 职位B |
招录人数 | 1 |
学历低限 | 本科 |
学位低限 | 学士 |
专业要求 | 会计学、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其他要求 | 女性,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该职位为参公职位。 |
申论试卷类型 | A卷 |
2022河北公务员招聘备考试题
[单选]
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 . 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 . 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 .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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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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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C选项:乙是自杀身亡,而非甲的投毒行为直接所致,由于乙自杀行为介入,所以甲的投毒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说法正确,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乙的死亡是由于车辆出现故障长期得不到救助所致,警察运送介入因素阻断了甲伤害致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所以A错。
B选项:由于甲造成丙昏倒在路中央,处在危险环境中,所以才被轧死。如果丙不在路中央,即使乙超速也不会轧死人,所以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所以B错。
D选项:甲以杀人故意开枪,虽无意,但直接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所以D错。
故本题选C。
知识拓展: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比如用刀砍人致人重伤,砍人和重伤结果明显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在行为人的行为实施以后,介入了第三者或者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此时,还要进一步判断,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如拿刀砍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如被害人自杀行为)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
【2018-江西-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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