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3 12:44:04 河南职业资格证考试网 //ha.huatu.com/zgz/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资格证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资格证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uatuhn123) 。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河南资格证考试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参考答案】B
——推荐阅读——
以上是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试题题库,注册会计师题库,注册会计师历年试题及答案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资格证考试网频道。如有疑问请加【河南资格证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uatuhn123) 。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河南资格证考试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本文标签: (编辑:华小图)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