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3 12:44:20 河南职业资格证考试网 //ha.huatu.com/zgz/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资格证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资格证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uatuhn123) 。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河南资格证考试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参考答案】D
——推荐阅读——
以上是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试题题库,注册会计师题库,注册会计师历年试题及答案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资格证考试网频道。如有疑问请加【河南资格证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uatuhn123) 。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河南资格证考试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本文标签: (编辑:华小图)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