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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事业单位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2022-06-19 16:16: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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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事业单位的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事业单位病假工资的计算,是基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两个变量。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三个原则确定。

一、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标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

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二、病假工资的标准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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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国家立法的形式通过决议,确定每年( )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A.12月13日B.9月3日C.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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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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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下半旗。

  扩展知识

  幸存者对于设立国家公祭日的态度:

  ——83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津

  这是国家强大的表现,举行国家公祭,就是要告诉所有的人,那段地狱般的历史是不容忘却的。4个亲人被侵华日军残忍杀害,这种心灵上的创伤伴随了他一生。每当这个日子,她都会想念亲人,痛恨日本兵。这样苦难的历史一定不能重演。

  ——90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杨翠英

  设立国家公祭日,表明国家对这段历史的重视,既是对死难者的尊重,也是对世人的警示。多年来,她一直坚持与否定历史的日本右翼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历史公正而努力。尽管她年龄大了,但只要身体允许,她依然会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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