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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事业编考试内容

2022-06-21 17:53:0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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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事业编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课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事业单位的考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专业科目,其报考条件是: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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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

 答案

A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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