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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事业单位一类和二类的区别

2022-06-27 19:33: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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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事业单位一类和二类的区别

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事业单位的区别:

  1、职能(收费职能)

  一类事业单位完全没有收费职能,不具备收取费用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二类事业单位则是全部或者部分具备收费职能,可以收取服务费用。

  2、财政供给方式

  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供给。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差额供给。

  3、参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类事业单位一般大多数单位都参公。二类事业单位则是全部不参公。

  4、工资构成

  一类事业单位执行职能工资。二类事业单位执行职称工资。

  5、单位性质

  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担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公益服务,例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

  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服务,例如普通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等。

  扩展资料:

  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意见》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了时间表:到2015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而到2020年,则要建立起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也进行了细分: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下列法律文献中明确规定了实行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是( )
A.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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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改革开放。A项,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四部宪法,又称八二宪法。它以宪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故A项正确。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对民事活动中的一些共同性问题进行规定,并未涉及改革开放的内容。故B项错误。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于1950年,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其颁布于改革开放前,并未涉及改革开放的内容。故C项错误。D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于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其颁布于改革开放前,并未涉及改革开放的内容。故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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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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