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9 10:00:4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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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调任公务员条件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等。
事业调任公务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根据《教师法》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法定情形的是(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D教法不受学生欢迎,遭学生家长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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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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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法不受学生欢迎,遭学生家长投诉的,不在解聘教师的情形之内。D项正确。A、B、C三项属于解聘教师的情形。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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