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08:57:3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2年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什么,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事业单位公共考试科目是公共基础知识,一般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1、公共科目名称
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和医疗卫生类五个类别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时间及分值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3、测评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属于职位竞争性考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4、类别确定
公开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招聘公告中标明。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职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5、成绩使用
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可根据报考资格限定情况、专业考试设臵情况以及其他具体情况,自行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使用的方式方法。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关于事业单位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华图教育官网!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答案
人格权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扩展知 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以上是2022年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什么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湖北省事业单位,襄阳市事业单位,襄城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什么,事业单位笔试考什么,事业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河南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