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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乌苏市简述学习的概念

2022-08-02 00:58:0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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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乌苏市简述学习的概念

广义的学习指人和动物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1)学习表现为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

(2)学习所引起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是相对持久的。

(3)学习是由反复经验而引起的。

学生的学习是人类学习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接受前人所积累的文化科学知识,并以此来充实自己的过程。

其学习内容含三个方面:

(1)知识、技能和学习策略的掌握;

(2)问题解决能力和创造性的发展;

(3)道德品质和健康心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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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乌苏市简述学习的概念教师招聘考试

新疆乌苏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学校事故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具有的特征是( )。A学校或教师侵害了学生合法权益 B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或物权C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D受害人过错承担与加害人的责任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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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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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学校事故。学校事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学校事故是指在学校发生的学生、教师、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校事故是指在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景中所发生的学生受伤、患病、死亡等事故。我们所探讨的主要是狭义上的学校事故,它的基本内涵是:(1)事故发生在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未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不属此范围);(2)受害者为未成年受教育者(而不是教育者或成年受教育者);(3)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受伤、致残或死亡);(4)与学校活动有联系(与学校活动无关系的个人行为不属于此范围);(5)学校如果有过错,对此要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如果学校事故发生,必须是学校或教师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如果受害者为未成年受教育者,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了伤害的结果会侵犯学生的人身权或物权。因此,A、B、C三项正确。D项: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BC。

【教师招聘系列—中学教综】2022教师招聘考试6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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