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校

您当前位置:河南人事考试网 > 热点资讯 > 2022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

2022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

2022-08-09 23:14:0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2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2022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别

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以上就是,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别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事业单位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华图教育官网!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根据我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C教育方法陈旧,不受学生欢迎的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正确答案:ABD

  ---------------------------------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B、D三项正确。C项:教育方法陈旧,不受学生欢迎,这样可能会造成学生学习效果低下,但是并未违反教师法的规定,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BD。

  以上是2022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编和公务员的区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云南省事业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和公务员,事业编,公务员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时政热点

本文标签: (编辑:河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12天成为申论笔杆子(第三季)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