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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范围

2022-08-14 07:36:5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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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范围

事业单位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

(三)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四)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五)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作。

(六)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七)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八)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

(九)社会事业知识:事业单位及其改革,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十)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近一年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事件、重要会议、社会热点问题及自然、人文、生活、安全等常识和国情省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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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         )或者(          )予以撤销。

A. 人民法院

B. 仲裁机构

  ---------------------------------

答案

A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扩展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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