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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综合素质考试考什么内容

2022-08-14 23:46:5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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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综合素质考试考什么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事业单位考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基础知识;还要考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时事、国情、省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不同岗位的主要考试内容:

(一)法律类岗位:

法律的基本理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计算机类岗位:

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系统、程序设计、常用办公软件的相关知识,多媒体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基本原理及关键技术,关系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应用,计算机网络的概念、理论和相关应用等。

(三)英语类岗位:

掌握一定量的通用词和短语,具备基本的语法知识及其运用能力,具有综合应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来理解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将难度适中的英语书面材料译成汉语、汉语书面材料译成英语的能力。

(四)经济类岗位(含财会、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

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运用相关专业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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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根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的是( )。A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B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C与其他老师相处不融洽的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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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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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法》。《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因此,与其他老师相处不融洽的情况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C项表述错误,为正确选项。A、B、D三项:均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与题干不符,排除。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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