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校

您当前位置:河南人事考试网 > 热点资讯 > 2022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

2022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

2022-08-15 13:59:4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2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2022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

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允许报考,在职事业单位人员经工作单位同意的可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职位。以下为不得报考的情况:

第一种,根据《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第二种情况是所在的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

一、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长短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1、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2、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3年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

4、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成立!

此外,事业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三个要素:

1、首先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是合法有效的,诸如员工未如实在入职时提供婚姻状况、怀孕与否,这并非合法的录用条件;

2、其次单位要证明自己的录用条件已经让员工在入职之时知晓,这些知晓要在员工在试用期时就达成;

3、最后单位要证明员工哪些地方不符合录用条件,这种证明必须有真凭实据,不能仅凭感觉。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事业单位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华图教育官网!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1924年8月10日,孙中山在《民生主义·第二讲》中提及“成为全国土地主人的国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实现‘耕者有其田”。甚至提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这说明孙中山
A.己经接受社会主义经济主张
B.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
C.开始关心民生重视土地问题
D.发展了“平均地权”的思想

  ---------------------------------

  正确答案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解读史料获取信息的能力,民国十三年是1924年,这时孙中山发展了三民主义,其中所提到的民生应该是新三民主义里面的民生主义,具体表述为平均地权、扶助农工,这是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思想主张,属于发展的三民主义思想,故D正确。

  ---------------------------------

  暂无

  以上是2022年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陕西省事业单位,宝鸡市事业单位,渭滨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考别的事业单位吗,事业单位,事业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时政热点

本文标签: (编辑:河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22河南三支一扶考前冲刺一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