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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藏山南市浪卡子县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2-08-17 17:14:1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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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藏山南市浪卡子县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有哪些

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科目设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教育类、卫生类的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卫生类专业科目。所有笔试科目均为客观题,闭卷涂卡作答。

(一)公共科目

1、综合管理类、教育类、卫生类的笔试的公共科目均为《职业能力测验》。

2、该科目的测评内容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一般情况为单项选择题,题量为90题左右,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该科目适用于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题型为选择题;主观性试题主要为病文评改、论述、案例分析、写作等,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2、教育类专业科目。该科目适用于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理论、德育、教育方法、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3、卫生类专业科目。该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医学、药学、护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基础知识和医学伦理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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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山南市浪卡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西藏山南市浪卡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正当防卫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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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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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正当防卫制度历来是刑法学的重点问题之一,更是刑事司法实践的难点。自1979年刑法确立正当防卫制度以来,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者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相关重要问题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同见解。为积极解决正当防卫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公布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专题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供指导。笔者结合指导性案件,就检察办案实务中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提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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