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6 22:32:4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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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事业编制考试包括编制教师考试和事业编制D类(教育类)考试两种,其中,编制教师考试科目包括两种考查形式,第一种为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第二种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事业单位D类(教育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重庆市黔江区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认识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是( )。A分析与综合 B比较与分类C抽象与概括D具体化与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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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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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思维的过程。思维的一般过程包括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抽象与概括、系统化与具体化。其中,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其他过程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分析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或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综合是在人脑中把事物或对象的个别部分或属性联合为一体,通过分析与综合认识事物和现象。此题很容易被题干迷惑,认为教育综合知识没有此类考点,做此类题目时,应从选项入手,通过选项很容易得知本题考查思维的过程,再结合题干得出正确答案。因此,A项正确。B项:比较是指在人脑中把各种事物或现象加以对比,来确定它们之间的异同点和关系的思维过程;分类是思想上按照事物的异同,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比较与分类不是认识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抽象是在人脑中提炼各种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舍弃其个别的、非本质的特征的过程;概括是人脑把事物间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象出来加以综合的过程。抽象与概括不是认识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具体化是指人脑把经过抽象概括后的一般特征和规律推广到同类的具体事物中去的过程;系统化是指人脑把具有相同本质特征的事物归纳到一定类别系统中去的思维过程。具体化与系统化不是认识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手段和方法。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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