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8 01:00: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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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分为三类类型,第一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第二类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第三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第三类考试科目常见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D类)。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一个学生经常调皮捣蛋,成绩不理想,老师怕他拉低班级的平均分,在临近考试期间不让他上课和参加考试。这侵犯了学生的( )。A名誉权 B受教育权C隐私权D人格尊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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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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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等。其中,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题干中的老师为了不拉低班级的成绩,不让学生上课和考试的行为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B项正确。A项: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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