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14:05:35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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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现已结束。因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需要及时补充,将面向社会进行补充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见《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补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具体补充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补充招聘岗位信息》(附件2)。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处分或辞退解聘的;
5.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被处分或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unchang.hainan.gov.cn/)进行发布。
公告时间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开展: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月2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4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f969TQ8ztxz5bsrZYeX5fzfznBhRC%2B8NmfjnuCokqGKZrDFRRA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仔细查看《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补充招聘公告》,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要求。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需提交);
(4)个人简历PDF版本(附件3,须附个人1寸免冠证件彩照)截图或者扫描上传;
(5)主要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如有)。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本公告的招聘单位中,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多报,不按规定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面试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2月25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2月25日18时准时关闭,届时将不得报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补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1.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组织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产城融合示范区公司指定专门的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屯昌县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应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17389890089。
本招聘公告中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信息和应聘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时聘任资格。
(二)本公告解释权在于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附件1: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补充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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