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干部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等充分就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我乡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就业协管员(1名)
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②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世公道正派,热爱农村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③有一定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2.公共卫生保洁员(3名)
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③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条件:
1.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我市农村脱贫人口。
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4.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7.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
8.登记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
9.登记失业的去产能企业职工。
10.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本人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未在私人企事业单位上班。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人数
我乡共定向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全日制1名(就业协管员,用于协助和平村委会就业相关工作),非全日制3名(公共卫生保洁员,和平村委会3名)。
三、选拔方式及流程
1.以上符合人员可带上相应的证件在村居委会自主报名。
2.村委会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向乡党委推举通过审核的人员。
四、公示
乡党委将拟录用的公益岗位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查,合格后,在政府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政府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全日制公益性人员补贴2000元/月,非全日制公益性人员补贴1040元/月。
本《公告》由岑溪乡社保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集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