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5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
30% |
综合面试成绩 |
20% |
总成绩 |
备注 |
1 |
重庆市南岸区青龙路小学校 |
小学语文教师 |
20225136616 |
74.00 |
37.00
|
83.90 |
25.17 |
85.12 |
17.02 |
79.19 |
递补 |
二、其它相关事项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23年7月20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到(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