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总体安排,2月25日、26日,在酒泉市肃州区进行酒泉考区、嘉峪关考区公务员考录笔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明考试纪律,明确考试要求,确保考生顺利参加笔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本次公务员笔试,考生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户籍证明均不作为认定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凭据。
2.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需考试用品由市考录办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自备的文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进入考点。考生凡携带自备文具、手机、手表、手环、项链、钥匙、饮品、计算器、可穿戴的电子智能设备及其他用品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确认,按《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用品统一放回课桌,不得将配备文具带离考场,因考生私自将考试用品带离考场,影响后续考试的后果自负。各考场均设置物品寄存点,考生入场时可将其他物品寄存,待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取。
3.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除接受身份核验外,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防护级别及以上口罩。
4.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并做好安检准备。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生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须仔细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6.考生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和答题卡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
7.考生须正确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及个人信息,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严禁抄袭,并严防本人试卷或答题卡被他人抄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请考生在参加笔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要求,提前了解考点及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食宿安排和赴考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937-2617552,18893861237
酒泉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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