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根据《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合格(入围笔试)人员
详见附件:《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东方市东方中学(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0号)。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2月25日下午18:00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用原报名帐号、密码登录报考系统(http://hdrl.pzhl.net/index.php),根据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并阅读有关事项说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
2.如遇准考证无法打印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898-25563638(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将于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准时开始,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仅允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性笔、饮用水、口罩进入考场,其它用品一律禁止带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室前需将手机关闭,并与其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勿将贵重财物带入考场,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自负,考场不负保管责任。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地点、道路交通等情况,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合理选择路线、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前往考场,避免延误考试时间。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