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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南江县2022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

2023-02-24 20:31:3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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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南江县2022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中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暨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确定

2022年7月30日,按照《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举行了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会,报到并参加考核66人。聘用60人,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暂缓享受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6人。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确定李华林等4名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为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2023年3月2日(星期二)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本次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合格再聘用上岗。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请列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于2023年3月1日14:30-16: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1张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606室签到,办理体检手续。2023年3月2日8:00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和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请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四)参检注意事项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者独立参加体检,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入场检测处接受检测后方可入场。参检人员除规定物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二、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组织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调取档案。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于2023年3月10日前转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510室);考生个人档案,具体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等。

3.政审。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到委托单位办理(填写打印到县人社局606室盖章)。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考察。考察由县教科体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2023年3月10日前结束。

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核结果及评语”栏内填写考察结论,“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审查意见。考察结束后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和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三)材料要求

1.《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3.考察材料1份;

4.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等)1份(A4纸型,左右两边各预留2厘米,装入个人档案)。

上述材料由县教科体局统一在2023年3月10日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606室综合审查(请不要提前交材料),不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也未及时报告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请考察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应及时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2.考生个人档案在外地不能按时转南江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请及时与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联系,以便政审。

3.政审考察结束后,政审考察材料统一报送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关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scnj.gov.cn/)近期发布的有关体检、政审考察、拟聘等事宜公告。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827-8227499(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8100280(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827-8639161(南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江县2022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中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4日

  以上是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南江县2022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延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师,政审,保障局,公费,人员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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