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专职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 4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的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为非编制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熟悉党的基础知识;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流程,具有较强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宣讲能力;
3.性格外向,责任心、事业心强,善于与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交流沟通;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电脑操作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5.长期居住在重庆主城区内;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基层工作或党务工作经历、部队复员军人、曾在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优先考虑;
7.年龄40周岁以下,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四、薪酬待遇
专职非公党建指导员薪酬待遇参照两江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指导年限津贴及年终绩效考核奖等,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餐、周末双休等福利。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流程
1.报考人员将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报告、个人简历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组织人事部”即可获取报名邮箱)。
2.笔试:公文写作(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70分以下不得确定为拟招录人员(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5.考察: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6.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经重庆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将审批表和拟录用人员名册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两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派遣到重庆两江新区非公工委工作,接受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管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5日。
(三)联系人及电话:魏老师 67178271。
注:本岗位由重庆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国企)招聘派往重庆两江新区非公工委工作,该岗位为劳务派遣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