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招聘第九条规定:应聘辅警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为大专及以上。根据岗位特殊需要,公安机关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聘部分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高中(中专)学历勤务辅警,但其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现经县政府批准,可适当放宽我县退役军人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学历要求,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古田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姚己敏,联系电话:216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