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2〕89号)等文件规定,定于3月9日至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对入闱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个别考生因故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复核或线上复核。委托复核的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线上复核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指定邮箱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一)户口簿、身份证等户籍材料。
(二)学历学位有关认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查询认证材料,其中: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书面承诺(模板详见附件二)。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学历及对应学位的查询结果。
(三)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者需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
二、现场复核地址
福鼎市医院古城院区门诊楼5楼人事科(福鼎市桐山街道古城南路120号)。
三、其他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若无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生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入闱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入闱资格的,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放弃声明须在3月10日前提交招聘单位。
(四)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注意个人防护。
(五)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有关信息,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93-7832101、7832059)。
福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