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为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2021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社会保〔2021〕59号)精神,现为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区社会事业局开发了2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招收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
2.2022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且已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优先聘用上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2021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社会保〔2021〕59号)规定,组织开展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三、工作程序
聘用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审查、考核面试、公示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审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3月6日至17日(工作日)内,携带《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到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处(一)现场报名,根据“一人报一岗、空岗可调剂”原则和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核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收到通知的人员携带规定证件和有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公示上岗。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岚社会保〔2020〕78号)精神,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根据我区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950元)的50%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即3975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其他事项
公益性岗位在招聘中未能达到满员的,以及其后出现人员离岗的,区社会事业局可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空缺情况,按照以上招聘程序再自行组织补充招聘,做好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联系人:张夏琳联系电话:38711110)
社会事业局 |
开发岗位数量 |
备注 |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 |
3 |
有机关工作经验、汉语言文学、统计学专业优先,持教师资格证优先 |
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 |
5 |
工程管理、计价管理、会计、法律专业优先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岗位 |
1 |
有机关工作经验优先、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
就业创业财务专岗 |
6 |
财会审计类专业优先、有财务相关经验者优先 |
就业创业服务专岗 |
5 |
有机关工作经验优先、计算机专业、财务会计专业优先 |
附件2: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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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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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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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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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月 |
一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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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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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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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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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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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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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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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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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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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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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县(区)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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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县(区)乡镇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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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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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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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受理审核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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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事业局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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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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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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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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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技能:包括取得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使用Word、Excel等电脑办公软件及电脑录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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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人员类型:特殊群体的情况说明,如参战人员、随军家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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