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华英学校2022年下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因招聘未能按计划完成,现结合学校实际,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进行第二轮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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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专业名称 |
与岗位有关 的其它条件 |
初中语文 教师 |
1 |
A050101文艺学、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A050105中国古代文学、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A050109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硕士)、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注:与语文专业对口)、A040113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注:与语文专业对口)、B050101汉语言文学、B050102汉语言、B050103汉语国际教育、B050105古典文献学、B050106应用语言学 |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符合教师资格要求。 |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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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1哲学、A03法学、A040102课程与教学论(注:与道德与法治专业对口)、A040113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注:与道德与法治专业对口)、B01哲学、B03法学 |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符合教师资格要求。 |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并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5日8:30-2023年3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电子邮箱“18928618392@189.cn”发送相关资料。要求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附件请使用Word文档,使用相同标题,《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档中)。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均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初试
(1)时间:2023年3月17日14:30-2023年3月17日17:3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进行宣讲、现场资格审查、初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提供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简历及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明(若无此证,须承诺录用后一年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确定说课人员
经资格审查、初试后,结合应聘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说课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说课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说课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说课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说课。
(二)说课
(1)时间:2023年3月18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说课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信息或电话为准。
说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学校组织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
说课环节完成后,对说课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养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推荐进入综合素养考核人员达不到岗位推荐比例人数,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
由招聘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综合素养考核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素养考核。
(三)综合素养考核
(1)时间:2023年3月18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综合素养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信息或电话为准。
(3)综合素养考核共两个环节:笔答、面试。
综合素养期间对应聘者实行封闭式管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笔答成绩按100分计算,笔答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学校相关专家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完成后,对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素养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答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华英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华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若本《公告》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969183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969130
附件:
佛山市华英学校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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