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禁毒工作基础,切实做好我街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越秀区农林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禁毒专职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开展入户调查,进行吸毒人员的日常排查登记。
2.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3.吸毒人员日常管控,包括网格化管理、毛发检测、尿液检测等,掌握吸毒人员现实情况。
4.上报吸毒人员的异常情况。
5.吸毒人员档案资料管理。
6.及时向禁毒专业社工通报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扶需求。
7.协同禁毒专业社工开展工作,搭建辖区资源网络平台。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类别。
5.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农林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农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9号),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3.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3,报名人数不满足比例要求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禁毒工作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中择优确定作为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体检不合格的或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越秀区街道辅助人员经费管理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管理办法按照农林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753576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020-8776552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农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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